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人类活动和交往的范围不断扩大,跨地域交流日益频繁。中国作为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人口接近14亿之众,语言有129种之多,如果没有一种全民共同使用的、全社会广泛流通的国家通用语言,将会严重影响不同民族区域、不同语言区域的经济文化交流,长此以往,更会淡化各民族之间的情感,割裂各民族之间的纽带。因此,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实现各民族团结平等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是普及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前提和先导工作。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提升劳动力素质,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我国,无论是在国家范围还是区域内部,其政务、科研、信息、劳动等各行各业的工作与交流基本上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语言不通成为限制少数民族群众就业的主要问题。笔者在新疆南部地区的村庄进行关于劳动力转移的课题调研时,有82%的调研对象认为语言交流与务工收入有着绝对关系,有55%的调研对象认为外出务工的最大障碍是语言交流问题。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有着巨大的人才需求,少数民族群众如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拥有一技之长,将有利于打破区域和地域的局限,走出小圈子和熟人社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推动民族交流和各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同民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无障碍交流,加强沟通与联系,相互学习、博采众长,不断传承发展各民族文化,有益于丰富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深刻内涵,有益于增强各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有益于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是有利于加强国际交流,促进中华文化的对外传播。中文是世界上传播最广、使用人数最多的五大语言和联合国六大工作语言之一,为中国与世界的沟通搭建了重要桥梁。我国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往越来越密切,中文在国际经济贸易、文化交流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国际社会学习和使用中文日益普遍。各少数民族使用中文作为交流工具,可以更好地对外宣传各民族优秀文化,更便捷地参与国际社会交流,为各民族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发展创新提供重要机遇。
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是要取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国家也在加大力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给予了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在法律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在制度层面上,2016年5月,国家语委与国家民委办公厅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的通知》,并颁布了2015—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语言保护的总体规划。通过这些法律和政策支持,少数民族语言保护工作卓有成效。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有1.2万多所双语学校,800多万名在校生,出版了103种少数民族文字报纸和227种少数民族文字期刊,并成功地将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柯尔克孜和锡伯等文字纳入了计算机文字处理系统。国家不遗余力地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的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代表着中华文化的智慧结晶,象征着中华民族的精神气质,是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骄傲,也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普及国家通用语言,为全国各族人民交流、学习、工作、生活搭建了便利的语言平台,是实现各民族团结平等的重要保障,也是各民族人民共同谋求发展、共创美好未来的必然选择。
(作者:祖力亚提·司马义 新疆大学)
来源 | 光明日报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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