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度
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我省科技创新普及工作将更加突出重大科技成果科学普及,更加突出中小学生与青少年科学普及,更加突出依托重大科技平台、大型科技场馆和新媒体推动科学普及,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发布2018~2019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
2018年9月21日—10月26日17:00。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日17:00。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邮编:510033)
联系人及电话:
1.政策法规处(专题业务咨询):
夏兴林、羊荣兵,020-83163913、83163912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
020-83163338、83163469
3.规划财务处(综合性业务咨询):
刘卿戎、池源,020-83163620、83163834
第一类 竞争性评审类项目
本类型专题为竞争性评审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申报,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项目择优入库,事前立项资助。
专题一: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专题编号:0701)
(一) 申报内容
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科普化,将科技成果包含的知识、思想、方法、主要突破等,向社会公众介绍、推广。重点支持获得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和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完成单位,将其重大科技成果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图书作品、实物模型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介绍、推广。
(二) 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科技奖、省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和承担国家、省重大专项的完成单位;
2.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10万元/项。
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20项。
专题二:重大创新平台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0702)
(一) 申报内容
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养。鼓励重大创新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加大开放力度。注重运用创新技术和数字化手段进行展示,体现科普的现代化和互动性,针对不同的活动群体制订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介绍、模拟体验、实践操作等科普活动,实现寓教于乐,让更多的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和青少年认识了解重大科技进展,促进科普小镇建设和科普旅游发展。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牵头单位应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的法人单位;可以有合作单位或参与单位,但不得超过2家;
2.申报单位应具备基本的对公众开放条件和较强的活动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口碑和公众认知度;
3.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50万元/项。
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5项。
专题三:“馆校结合”创意机器人科普教育活动(专题编号:0703)
(一) 申报内容
“馆校结合”科普育人工程模式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共同举办,推动科普场馆+中小学校紧密结合,联合开展科普创意专题活动。创意机器人科普活动是“馆校结合”科普育人模式的典型代表。支持整合科普场馆资源,构建全省科技教师科普培训平台和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学基地,开展创意机器人创新实践系列活动;组织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开发创意机器人科普教学实践套件;联合当地科协、科普场馆、教育部门等机构,推动科普教学套件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组织机器人特长生开展创客集训活动。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我省大型科普场馆、科技类博物馆;
2.申报单位具有举办过全省机器人大赛的丰富经验;
3.申报单位建有专门的教师培训报名和比赛报名系统;
4.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1项。
专题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建设(专题编号:0704)
(一) 申报内容
整合科普资源,组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馆联盟”,研究制定大湾区科技馆发展规划,促进创新文化的培育孵化,搭建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平台,开展科技成果的展示交流,推动科普理论的学术研讨,探索青少年科学教育的方法途径。
(二) 申报条件
1.第一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联盟组织能力,有承担省级科普行业民间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3.联合申报时,应提供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
4.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200万元。
计划立项1项。
第二类 地市科技局推荐类项目
本类型专题申报单位由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享受省财政支付转移的县区)15个地市科技局统一推荐,实行入库管理,事前立项资助。不受理未经地市科技局推荐的单位申报。
专题五: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科学馆(室)建设试点示范(专题编号:0705)
(一) 申报内容
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科普资源匮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农村中小学校建立校园小型科学馆(室)或升级改造现有的校园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校园科技活动场所,配备以实践互动为主的展教产品,为在校学生提供科技课堂,增加实践动手的机会。适当摆设一些科普展板、科技图书等科普产品,邀请科学家、科普工作者入校组织开展身边科学、健康卫生、绿色环保、低碳生活、安全应急、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科学小实验等各类科普活动。
(二) 申报条件
1.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享受省财政支付转移的县区)15个地市,每个地市科技局推荐2所本市偏远乡镇的小学或中学,其中2018年、2019年各支持1所;
2.推荐的中小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场地资源,能够安排一间教室或一定的空间场地用于校园科学馆(室)建设;
3.被推荐的中小学校应提供建设或升级改造科学馆(室)简要方案;
4.校园科学馆(室)应配备1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
5.校园科学馆(室)应开放共享,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6.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20万元/项。
2018年、2019年两个年度分批支持,每年计划分别立项15项(每个地市支持1项)。
第三类 事后奖补类项目
本类型专题一是支持省内媒体平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实行竞争性评审,项目择优入库,事后奖补;二是支持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加强条件能力建设,实行事后奖补。
专题六:科普传播平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0706)
(一) 申报内容
支持省内媒体(包括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等)围绕科技创新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成果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以前沿科技、军民融合、全民健康、绿色环保、食品药品安全、防灾减灾、养殖种植、破除迷信等为主题内容,创作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科普微视频、动漫作品、图文报道等作品,进行广泛传播,提升全民科学素养。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应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广播电视媒体平台,事实进行科普传播,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前期资金投入的相关凭证)。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20万元/项。
2018年、2019年计划分别立项10项。
专题七:2017年、2018年新认定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运营奖补(专题编号:0707)
(一) 申报内容
加强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条件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作用。支持新认定的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组织策划互动性、参与性强的“开放日”系列活动;鼓励开发线上线下、STEM教育、DIY教育等各类教育资源,加强与学校教育资源的结合;鼓励大联合、大协作组合优质科教资源开展“走出去”系列活动。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2017年、2018年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2.申报单位应提供基地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3.项目合同期为1年。
(三) 资助方式
支持强度10万元/项。
2018年奖补2017年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2019年奖补2018年新认定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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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项目指南以省科技厅官网和阳光政务平台公布为准。
制作:省科技监测中心 微信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