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程行欢
日前,羊城派记者获悉,广东省启动了预防接种反应补偿保险项目,这标志着,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正式建立,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司获得在全省开展疫苗保险的资格。
记者从人保财险了解到,除政府可投保的疫苗基础保险外,还有可供受种者选择的预防接种损害补充保险,也有可供疫苗生产企业或接种单位选择的免疫接种责任保险、疫苗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以及疫苗失效保险等。
目前广东省还未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赔付,政府部门、受种者、疫苗生产单位和接种单位可结合自身风险情况和保障需求购买:
1、免疫接种责任保险(政府版)
适用于政府部门购买,对于接种一类疫苗造成接种人死亡、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需由政府部门补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免疫接种责任保险(企业版)
适用于疫苗企业购买,对于接种二类疫苗造成接种人死亡、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需由疫苗生产企业补偿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疫苗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以及疫苗失效保险
适用于疫苗生产企业或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对于接种相关疫苗造成接种人死亡、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需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4、预防接种损害补充保险
适用于接种人或者接种人的监护人购买。受种者在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或保险单载明的第二类疫苗后产生损害,造成死亡、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经法定的调查诊断及鉴定程序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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