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婆婆鼓励渣男儿子养小三,儿媳继承父母房产竟要分一半!

2018-09-04 11:02

先不要哭老天没眼,提前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文/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实习生 邹运

个案回放

广州的丁女士和老公陈先生结婚十几年,有一个独生女。

但公公婆婆重男轻女的观念比较严重,因此一直都没有给她好脸色看。丁女士看在眼里也不说什么,每天起早贪黑伺候一家老小。

图/视觉中国

丁女士的父母是机关干部,退休后的待遇不错,还有一套在市中心的大房子。

这两年,丁女士父母年纪大了,病痛缠身,经常进出医院,丁女士只好两边家里、医院跑。

老公呢,要不天天在家打游戏,要不就说公司加班忙,从来对家务事都不闻不问,俩人的话也不多。

没多久,丁女士的父母相继去世,她每天以泪洗面。

一天,婆婆打电话回家,没问是谁就说了一大堆话,竟讲到自己要给儿子找小三生儿子的事情来。丁女士一怒之下带着女儿,搬回自己父母的房子居住。

后来丁女士越想越气——长痛不如短痛,打算办好父母房产的继承手续之后,就跟丈夫离婚,。

但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丁女士却被告知,继承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老公也有权分!

“自己父母的房产还得跟这个‘渣男’分?”林女士此时犹豫了——现在还要不要搞离婚?

漫画/陈春鸣

夫妻感情破裂欲离婚,父母死后继承的房产如何分?

律师说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所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有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陈瑞莲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在婚内获得继承的财产,除了被继承人有指定由单方继承外,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即生前并没有做指定由自己子女继承的安排,也没有考虑子女的婚姻风险。

陈瑞莲律师指出,目前,我国一线城市的离婚率接近四成,父母辈留下的财产基本以房产为主,而且价值通常不菲,在子女继承后因婚姻出现风险引发的财产分配争议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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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普陀区一公证处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到公证处做赠与和立遗嘱的老人在不断增多。

其中,有99%老人主动提出要加上防媳妇、防女婿争产条款,即赠与或继承的财产只由自己子女一方接受,与配偶无关。

所以,丁女士的父母如果平时能充分理解女儿婚后生活的真实情况,在遗产分配上提前做好准备,这样丁女士就不会有现在的烦恼了。

财产分割其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羊城晚报资料图片

正所谓,财产保护的万全之策,就是要提前规划、做好各种准备措施,这样就能真正实现“自己财产自己做主”的理财目标。日后财产的流向才不会让自己心目中的必然继承人无故增添麻烦。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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