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楼市惊现“共有产权公寓”!何方妖孽?

2018-09-04 11:52

又一种破解“330”新政后个人无法买公寓的方法

文/图 羊城派记者 陈玉霞

广州的首个共有产权房预计近期接受申购,无独有偶,广州楼市里也出现了“共有产权公寓”!

这又是什么新事物?

房源探秘:“共有产权公寓”真身显露

日前记者在黄埔区踩盘时,克拉广场门口一张大大的“销控表”引起记者关注,见下图↓


楼盘卖的是一口价单位,但不少单位的成交情况,却被贴上的是“已租”标签,而非大家熟悉的“已售”。

这房子到底是卖的还是租的?

项目销售人员介绍,这是一个“共有产权公寓”。

纳尼?!啥意思?记者在脑海里搜索了很久,也未想起政府有“共有产权公寓”这种房源。

据介绍,这个楼盘出售的物业使用权、或者说是长租权(所以贴的是“已租”标签)。

那么,这种物业又是像其他项目那样、与村里合作的集体产权物业?

“不是。我们的项目就是商用性质,是真正的商品房项目。”销售人员回答.

既然如此,为何只能卖使用权呢?

又一个出售使用权的项目,传统的售楼部在这里是“租售中心”

销售人员说,该盘是去年“330新政”后才报建的商业项目,按照新政规定,每个单位面积不得小于300㎡。

但就眼下市场来说,300㎡的单位几乎卖不出去,所以只能将其分割小户型,才能迎合市场需求。

于是,对于楼盘的一整栋单位,开发商只申请了一个大的房产证,而分割出来的每个小单位,则没有独立的房产证,所以只能卖使用权了。

在售的公寓产品,一栋楼宇有一个大的产权证

即是说,这里是正当的商品房,物业是有产权的,不过是每套小单位没有证而已

所以,买家签约,签的是租赁合同,租期40年。

40年以后咋办?

销售人员说,“合同那里会写明40年后自动续约,因为该栋物业是有产权的,所以每套单位的使用权会有保障。”

此前,《买楼帮》也报道过出售使用权公寓的情况,不过,那种物业,只是开发商与XX村合作开发的项目;

“3·30新政”后公寓歇菜?这种公寓却热爆!

而这个项目,则是开发商的自有产权。

但这种物业现在因为政策原因,没有单独房产证,以后会不会有?没人知道。

不过,若是以后这能办下独立房产证,买家恐怕还是要补一些费用的。毕竟,现在的售价只是1.4万元+。

虽然只有使用权,但看楼的人也不少

踩盘直击:LOFT小复式售价1.4万+

克拉广场位于黄埔区珠江嘉园旁边,位于长岭居板块。如果是从天河区出发,乘坐地铁6号线到香雪站下车,然后换乘371路公交车可达该盘,总耗时100分钟左右;

如果是自驾车,从珠江新城出发上华南快速干线、经永顺大道可达该盘,不塞车的情况下,耗时60分钟左右,单程高速路费16元。

经过岭南雅筑旁边的永和隧道,还要开车近10分钟能到该盘

该盘占地近3万㎡,规划有4栋商业楼组成。目前推售的是4号楼的公寓单位,面积在42-79㎡之间,层高为4.5米,带装修交楼,售价1.4万-1.5万元/㎡。

一层26户设计,走廊能自然通风采光

从实体样板房可见,该盘一层有26户,虽然户数不少,但其设计与不少公寓项目一条走廊里有二三十套单位的设计不同,该层26户单位分别位于东南西北四边,南北两边各10套,东西两边各3套,加上其走廊有2米宽,采光面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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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看楼者说,走在走廊里也不会感觉阴暗压抑。见下图

26户单位分别在四个方位

从户型上看,一层26套单位里,只有两套是79㎡的四房两厅,其余均为40多㎡的两房两厅。

各种户型设计都差不多,绝大部分都还会有额外的赠送空间,看看样板房:


产品都带有装修交楼

4.5米层高,V型楼梯上去,二层为两个房间

楼上两个房间用玻璃间隔增加采光性能

二层还有额外赠送的空间

来源|羊城派
责编|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