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妹继承父亲两套豪宅,竟然要进外姓人口袋?

2018-08-23 12:45

防止衰老公分一杯羹?其实有办法

文/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实习生 邹运

漫画/陈春鸣(另署名除外)

个案回放:

平时打酱油的丈夫竟然要分掉家族一半财产

广东的李小姐今年三十岁,在父亲的公司里担任经理一职。数年后,其父亲去世。 由于李小姐的爷爷、奶奶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她又是家中的独生女,所以通过继承得到了父亲的两套豪宅。可这时,平时游手好闲的丈夫向李小姐提出了离婚要求。

离婚的理由居然是李小姐不懂照顾自己和家庭,没有尽到妻子和母亲的责任。他还提出与李小姐平分其父亲的全部财产。李小姐发怒之余,只能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说法:

婚后继承所得遗产属夫妻共同

李小姐真能保卫住父亲的财产吗?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陈瑞莲律师说,我国一般老百姓没有订立遗嘱的习惯,大多数人会主观地认为“我的财产就是我的”,“我爸妈留给我的财产也是我的”,特别是只有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就更加感觉财产一般会由儿女来继承,而且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王小姐继承得来的财产,和丈夫是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  图/视觉中国

李小姐的老公在继承后不久,提出离婚,把李小姐继承得来的财产再分去一半,其实是合法的。

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为婚后共同财产制。《婚姻法》规定继承来的遗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留给自己的子女或夫妻间有协议,否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陈瑞莲律师说,如果要防止类似王小姐的个案发生,其实是有办法的。只要李小姐父亲生前订立一个遗嘱,把遗产直接指定给自己女儿,就可以避免子女婚姻风险带来的财产流失。

根据《中华遗嘱库》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99.93%的老年人立遗嘱时会选择防儿媳、防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继承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财产留在宗亲内部,避免配偶继承权过大可能导致家族资产全部或部分流向姻亲,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财产改姓”。


夫妻之间有太多的算计,大家心里都不好受  图/视觉中国

陈瑞莲律师说,如果李小姐的丈夫与老丈人的家族一起打拼,拿出真本事参与或管理这个家族企业,并作出巨大贡献,日后共同分到丰厚家产估计也不会有惹来太大异议。 

来源|羊城派

责编|陈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