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霸道卖家没收10万定金 法官还说没收有理!

羊城派 詹青  2017-12-25 11:13

文/羊城派记者 詹青

看了几个月房,临门一脚,贷款批不下来,买房不成。

本来就桑心了。

业主说,好吧,拜拜。房子我挂起另卖。哼,你的10万定金我也没收了!

业主转手再卖,多卖个几十万,还白白赚了你10万定金!

你气的肺疼想打官司。

法官居然说,业主没收你定金是对的……对的……对的……

这个案例非常普通,不过是发生在2017年10万套二手房交易中的一个小案例。

不过,就因为它非常普通,非常常见,正是肥妹特别想提醒你的地方:

定金罚没标准你知道吗?

定金不是随随便便给的,定金罚没,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意思  图/视觉中 

案例回放:

这是羊城派记者刚刚从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获得的一个案例:

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李某购买王某名下一套二手房屋。

双方约定,李某向王某支付10万元定金,并支付首期款,剩余房款办理按揭。

谁知道,签订合同后,因李某收入不足、年龄超过银行贷款业务的要求,银行不同意向李某提供贷款,李某也没有能力按合同约定变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

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过后,王某以李某逾期未付房款为由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拒绝退还李某支付的定金。

经过仲裁庭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双方协商约定采用银行贷款方式付款,但李某未能办理贷款,也未能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构成违约,因此裁决王某有权没收李某已交纳的定金10万元。

无论是买家违约,还是卖家违约,定金罚没标准一样执行。  来源:羊城晚报资料图

肥妹答疑:

这个案例有两个要点:

1、李某在贷款批不下来的时候,有权变更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款;或协商分期付款方式购买;

2、李某确定无能力购买,卖家王某有权没收10万元定金。

这里必须敲黑板的就是“定金”规则。

是“定金”不是“订金”: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而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则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都是给钱,但是“定金”与“订金”有本质区别  图:视觉中国

所以,这是“定金”与“订金”最基本的区别:

订金可以退,定金不可以退。

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而卖家假如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保护卖家,更保护的买家)

所以,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所以,关于定金罚没标准,肥妹在此用一句话总结:

假如你买房,卖家收取了你的定金。一旦违约的后果是这样的——

违约责任在卖方,买方的惩罚更重,要双倍返回定金;

假如违约责任是买方,那么定金则会被罚没。


【肥妹是谁】

肥妹就是羊城派买楼帮的采访团队啦!我们也是《羊城晚报》楼市家居周刊的老记们哦,年纪不大资历深,个个都是浸淫楼市超过十年的老枪,楼市家居的疑难杂症,尽管问肥妹!

来源|羊城派
责编|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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