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 何伟杰 2017-11-13 09:04
文/图 羊城派记者 何伟杰
近日,海珠区万华花园举行了一场业委会选举,然而整个选举过程怪象丛生。多名业主反映,自己从来没有参与过投票,但投票栏上却赫然写着他们的“表决结果”,其中还包括了已经去世的业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记者走访:业委会选举竟出现“被投票”
位于海珠区的万华花园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该小区居住了二千多户业主。今年年初,小区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并申请成立业委会。经过长达数月的投票,选举结果于今年10月中旬公布。
记者从小区所属的瑞宝街道办了解到,目前投票结果达到了“双过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要求。
然而,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此投票公示结果表示异议。“有很多业主发现,他们从来都没有参与过投票,甚至都没见过票是什么样的,但在公示结果上却显示他们投了赞成票!”小区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在开箱验票的现场,他们还发现,一些从投票箱中拿出来的选票一沓整整齐齐的,就像银行取出的钞票一样,看起来并不像是个人投票。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单并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收集到“被投票”的业主已经超过70名。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对几户业主进行走访。住在万华花园六星台C座的陈姨一听记者来了解投票事宜便大吐苦水,“我们家根本就没有投票!”陈姨说,她和老伴胡伯在小区生活了11年,一直都不怎么管小区里的事。今年上半年,有人来他们家让他们就业委会选举一事签名投票。当时是业主胡伯开的门,出于对小区管理的不满,胡伯当时就以自己是租房为由没有投票。
但到了10月份,陈姨却从公示栏里看到了自家投了“同意票”。“我相当生气,怎么能这样弄虚作假。”陈姨说,事后她也对自己大楼业主的投票情况进行了摸查,发现有不少业主都有“被投票”的情况。同样“被投票”的还有住在二悦廊万华街的黄伯,“我对这些候选人都不熟悉,所以我当时就跟我老婆说,有人上来都不要投票了。”
住在五福阁的刘姨则表示,自己连拉票的人都没见过就已经“被投票”了。“几个月前是有一次说登记外来人口来找过我,当时我连门都没开。”刘姨说,“再后来是有一群人穿着马甲上来拉票,当时他们就拍了几个邻居家的门,就是没来找我。”事后,刘姨拿着自己的房产证和身份证去申请验票,但到目前为止她还没成功看到自己的选票。
最离奇的是二悦廊万华街的一户人家。该户业主吴伯已去世,但在一份《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的表决上依然出现了他家的房号。记者联系上了吴伯的儿子吴先生,他表示,父亲已经去世,此前也一直生病卧床,他们家根本不可能投票。
除了“被投票”的情况之外,记者还留意到,在部分公示的表决结果当中,有很多地址没有明确标明具体房号,这也让业主反映难以核查自己到底有没有投过票。
筹备组:业主若有异议,可重新查验
为何会出现这么多“被投票”的情况?记者随后向该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求证。其中一位筹备组成员郑伯表示,在投票一开始,筹备组是让业主们过来筹备组办公室里投票,由于宣传不够,筹备组后来改为上门挨家挨户让业主投票,“几乎每一户人我们都起码拍过5次门。”郑伯说,在上门投票的过程中,他们会先确认对方是业主,才让他们投票。他坚称,整个投票过程,他们都做到公开透明。
当记者将走访的几户“被投票”的案例向筹备组反馈时,郑伯则表示,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公示期间(2017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凭身份证、房产证等信息向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组织机构查验本人意见,届时将统一在居委和街道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开箱查票检验。对于最后的验票结果,郑伯相当自信:“如果查验的时候,发现有业主当时确实投了票,哪怕他到时反口说不想投,我们也尊重他们的意见,可以把这些票去掉。”
争议点:若发现“问题票”,如何处理?
在业委会选举中发现了如此多疑似“被投票”的情况,是仅仅把“问题票”剔除,还是要重新进行选举?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这个问题成为了本次小区纠纷的其中一个焦点。
负责该小区业委会指导工作的瑞宝街道办相关负责人援引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查验本人表决意见,查验的业主表决意见与公示的表决结果不一致的,应当重新统计、公示表决结果”。而且,该负责人表示,街道也没有办法判断选票是否属于“假票”,所以有异议的选票最终只能被剔除。
记者留意到,按照目前的投票结果来看,假设只是把问题票剔除,投票的总体结果很可能依然会符合“双过半”,这让部分“被投票”的业主难以接受。“很多业主都是把房子租给别人,自己不在小区住,要单靠业主们在短短一个月内自己自证是件很困难的事。”杨先生表示。
对此,曾参与多个小区业委会选举指导工作的广东省华南和谐社区发展中心主任周活宁认为,选票是否有假?这是目前很多小区投票选举都会遇到的问题。一般来说,选票有问题一般分“无意”和“有意”。例如,业主在选举过程中很容易会出现错选、漏选等情况,这些都是无心之失,可以作为无效票被剔除。但如果遇到例如多张选票都是同一笔迹或者多名业主“被投票”的情况,那么就很可能是蓄意“作假”。作为有指导责任的相关部门应及时站出来对选举进行叫停,并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明晰选票真伪。
不过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扬则认为,如果经过公示后,“问题票”的数量不足以影响总体投票结果,就不应该把选举“推倒重来”。
帮打探:选举遇假票,业主该如何维权?
小区选举遇到“假票”,业主该如何维权?对此,周活宁表示,业主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走法律途径,权利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为由,向法院行使撤销权请求予以撤销。法院会委托专业的验票机构,对选票的真伪进行查验。
他表示,天河、海珠区等某些小区此前也曾在新旧物管交接、物管费涨价等一些需要经过投票表决的问题上出现过类似投票争议,经过司法流程后,成功撤销了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事实上,通过传统方式的“扫楼”投票而引起争议的小区并不止万华花园。记者了解到,为了杜绝小区选举遇到的“假票”行为,《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已正式出台。业主可用身份证号码实现“身份绑定”,通过微信、网站、短信、书面等4种方式投票。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这种电子投票方式目前已经在广州部分小区实施,接下来将逐渐向全市进行推广。
此外,有住建部门的业内人士也呼吁,参与小区公共事务既是业主的权利也是义务。“为了避免业主‘被代表’,《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对表决结果设置了一个月的公示期,业主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机构应当记录并及时答复;一个月其实已经不算短了,如果业主们能积极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相信‘被投票’的现象会大大减少。”(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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