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头号公派留学项目启动,覆盖面扩大至全国

羊城派 付怡  2017-04-27 11:13

文/羊城派记者 付怡 

广州市重大人才培养工程“菁英计划”留学项目2017年选派工作已启动,网上申请系统截止日期为6月8日。

作为广州市头号“公派留学”项目,成功申请者将获资助最长5年的生活费和国际旅费。

除了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在校学生和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今年申请对象范围更扩大至在国家“985工程”高校及港、澳、台地区名列全球前200位高校在册广州市生源全日制优秀学生。

留学学校则为“全球列前200名的国外知名高校或排名前100名的学科领域”。学成后返穗,服务广州的期限不少于3年。

人在外地的广州生源学生也能申请

根据《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2017年“菁英计划”面向对象包括广州地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其在册全日制优秀学生;与广州市签署“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合作协议的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在册全日制优秀学生。广州市属(含区属)企事业单位及其优秀在职人员。

相比过往,今年扩大了覆盖面:把国家“985工程”高校及港、澳、台地区名列全球前200位高校在册广州市生源全日制优秀学生也列入申报范围。也就是说,在外地知名院校就读的广州生源学生只要符合条件也能申请

服务广州期限不少于三年

据悉,项目培养类别包括意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类。意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具有学成归国后服务广州的明确意向,但尚未明确具体服务单位的留学生;定向培养人员指申报时已明确学成归国后在广州的服务单位的留学生。

同等条件下本项目优先资助定向培养留学人员。

“菁英计划”项目给予成功申请者1次往返国际旅费报销、每月定额生活补助。国际旅费标准为欧美地区人民币0.8万元,亚洲及澳洲地区人民币0.6万元。生活费的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3万元/月。

按照规定,一经接受“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经费资助,申请人一律不得接受其他任何项目的资助,否则视为违约。

按照2017年的规定,留学资助时间未满3年的,服务广州的期限为不少于3年。留学资助时间在3年(含)以上的,服务广州的期限为不少于5年。

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未满相应服务期限的,按比例返还培养经费,并以每年按资助经费总额6%—10%的比率支付违约金,同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菁英计划”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派出前应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

2、在册学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77年3月31日后出生)。

3、申请时应提交留学国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前往英语国家的申请人要求参加国际通行标准化英语考试,学术类雅思成绩6.5分或以上,托福考试95分或以上;

4、前往非英语国家的,要求达到该国院校录取要求的语言成绩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

5、入学时间原则上为2018年7月1日之前;

6、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在社会志愿工作及团队协作项目中有突出表现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助的人员,请登录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zpi.gov.cn/vsgzhr/login_lx2.aspx)“留学人员信息系统”填写相关材料。

来源|羊城派
题图|羊城晚报资料图(图文无关)
责编|崔文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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