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派 邓伟东 2017-03-09 15:10
文/羊城派记者 邓伟东 实习生 陆佳园
买家王先生不慎丢失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得知地产经纪伙同业主高价将房屋转卖他人,但自己只有一张由业务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的诚意金收据,想追究违约责任竟无从下手。(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漫画/陈春鸣
案件回放
业主拣客,买家被骗谁负责?
王先生看中白云区增槎路一套房子,经过地产经纪李某积极撮合,王先生和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售价是125万元。合同约定,如果业主违约,应承担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王先生即时支付1万元,但经纪李某称该款项只是当做诚意金收取,而且收据以李某个人名义出具,待王先生办妥按揭手续后,该款项再自动转为定金。
个别经纪会教你一些招数,自己的头脑一定要保持清醒 图/金羊网
王先生也没想太多,反正有合同在手,一切以合同为据。
第二天,王先生在李某陪同下到银行咨询办理贷款手续事宜,但李某称突然接到业主电话,业主称其父母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希望王先生暂缓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李某说,他会尽力说服业主继续房屋买卖交易。
如果单方违约,另一方一定要有证据在手 图/金羊网
王先生一等就是三个月,无奈下找相熟律师咨询,却发现自己竟然不慎丢失了装有合同原件的信封,只剩下一张当时顺手放进钱包的1万元手写收据。
律师建议王先生先到房管局查册,结果让王先生大吃一惊:房子竟在几天前已经以高于自己的出价过户给其他人。
原来业主在中介经纪的协助下一直在拣客,价高者得。
王先生想起自己曾和业主签订合同——如业主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于是决定起诉该业主。
有个别业主会在经纪协助下拣客 图/金羊网
律师说法
一定要签订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的陈瑞莲律师认为,虽然王先生和业主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并没有及时办理网签手续,而且王先生不慎丢失了合同,手里又没有合同副本或复印件,想从第三方获取已签合同作为起诉证据的可能性极低。
现在仅凭经纪张李某以个人名义出具的手写诚意金收据,要成功起诉业主追偿违约金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与地产经纪的沟通,最好保存相关记录 图/金羊网
陈瑞莲律师说,买家在购房过程中,应吸取王先生的教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中介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时,买方和卖方最好同时在上面签字确认。
第二,买家无论是和中介公司还是和卖方签订的文书,原件一定要保存好,而且要尽快复印,合同正本和副本最好不要放在同一个地方。
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所有文件都要妥善保管 图/邓伟东
第三,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家和业主、中介经纪的协商过程,应尽量以微信、短信甚至是律师函的形式进行,以便保存,若日后出现纠纷可以作为相关证据。
第四,接收中介公司的文件,要以加盖中介公司公章的文件作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如果只有经纪签字,又没有经纪的身份证号码或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日后如要将此呈上法庭作为相关证据,效力非常有限。若中介公司推卸责任,要追究经纪个人责任也会十分困难。
来源|羊城派
责编|冯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