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10责任人被刑拘

中国新闻网  2016-12-09 18:00

中新网12月9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3” 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元宝山分局以涉嫌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宝马煤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邱则田,总经理张晓东,宝马矿业公司(系宝马煤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刘海军,矿长吕国友等10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编|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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