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点分割?10个问题讲清楚

广州房价点评网  2016-09-02 14:39

近日,上海传出市民为了多买一套房子,离婚潮爆发,民政局破天荒离婚也要排队“限号”。哎!离婚这事,涉及的可不是简单的一纸证件问题,万一假戏真做、小心落得个人财两空。

离了婚,房子如何分?我们通过10个常见问题,一次性把财产分割这事儿弄清楚。

问题1

广州实行限购政策,非本地户籍家庭在满足条件后最多只能购买一套房产,不少人为多买房而假离婚,这种做法有没有风险?如果假离婚假戏真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答:有传假离婚购房有两大好处:

1、腾名额。假离婚可以多买两套房,外地人假离婚可以多买一套房;

2、加杠杆。首套房首付三成,二套房首付七成,两者相差四成。

但是,法律就是法律,婚姻也不是儿戏,无论你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你领了离婚证,法律就会认为你是真离婚。如果你选择净身出户,那么法律就会认为你已经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益。所以这里面最大的风险就是假戏真做,人财两空。

问题2

夫妻共同的财产、婚前财产应该如何界定?离婚时分割的是哪部分财产?在财产分割的过程中,有没有一些既定的规则?

答: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离婚时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一方先支付首付,婚后两夫妻一起供楼的情况很普遍 邓伟东 摄

问题3

一方婚前提供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买房,房产证上是双方名字,离婚后如何分割?

答: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双方名字,那么就视为共同财产,按照约定的权益分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应保留证据。

在广州,不少家庭的父母都会给套房子和儿女结婚 邓伟东 摄

问题4

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呢?

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婚姻,需要对待陶瓷般悉心呵护 邓伟东 摄

问题5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提供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但房产证上仅有一方名字,离婚后财产又如何分割? 

答:保留首付出资比例证明很重要。

问题6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和夫妻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分别应该怎么分割?

答: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问题7

如果一方在婚姻内有过错,比如婚外情、虐待家庭成员等,会对财产分配有什么影响?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第2款的规定,当配偶一方的人格权遭受对方非法侵害,并导致严重的精神后果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过错方承担包括交付相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如果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长期出轨与人通奸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对其少分。

问题8

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会对分割有什么影响吗?为避免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该怎么办?

答:婚前加名视为买卖且有风险,婚后加名很简单税费少。

问题9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对财产分割有何影响?

答: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予。

家,需要一家人齐心协力,共同维护  邓伟东 摄

问题10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 

答: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广州房价点评网
题图|陈春鸣
责编|邓伟东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