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大学生广州大学城遇害 凶手今早一审判死

羊城派  2016-06-13 14:04

羊城派记者 董柳

浙江女大学生许某颖去年6月来广州大学城找同学玩后失踪,随后被发现死亡。今天上午,作案的被告人唐灼龙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岁的唐灼龙微胖,来自湖南省桂阳县,初中文化程度,之前在广州番禺打工,开网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24日15时许,唐灼龙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自行车馆西南侧通道,趁坐在该处藤椅上的被害人许某颖不备,从被害人身后扼住被害人的颈部数分钟,致被害人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死因系外力作用呼吸道(如捂口鼻、扼颈等)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其后,唐灼龙将被害人的尸体搬进大学城自行车馆东门男厕所隔间,并盗走被害人的现金人民币300元、三星牌移动电话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38元)及银行卡及身份证等物品一批,将被害人的背包、雨伞、眼镜等物品丢弃在案发附近的垃圾桶内,后逃离现场。

据悉,时年21岁的被害人许某颖是来自浙江某大学的女大学生,与唐灼龙素不相识,大三期末考试结束后来广州大学城找她同学玩。

2015年7月2日19时许,唐灼龙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穗石村双桂街9巷22号某房的出租屋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认为,唐灼龙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唐灼龙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但指控唐灼龙犯侮辱尸体罪的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

对于唐灼龙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唐灼龙被控侮辱尸体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

对于唐灼龙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唐灼友没有犯罪前科,杀人动机是临时起意,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经查,唐灼龙在校园内的公共场所,无端起杀念,杀害一名素不相识的人,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唐灼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判后,唐灼龙当庭表示要上诉。(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pai.ycwb.com)

来源|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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